通过前期合作洽谈,经成果完成团队推介,我校拟将《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仓储分拣机》科技成果转让予社会企业。现根据国家、省市及我院科技成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拟转让成果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型 |
专利号 |
第一发明人 |
交易类型 |
定价方式 |
拟成交金额(万元) |
受让企业 |
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仓储分拣机 |
发明专利 |
ZL 202211227229X |
周建军 |
转让 |
协议定价 |
0.45 |
合肥华利汇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
公示期自即日始15日,即6月16日—6月30日,凡对该专利转让有异议的师生,可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的形式向科研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
科研处:028-64458789
纪委办公室:028-85640392
科研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