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26〕125号)要求,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征集优秀艺术节目、作品、工作坊及美育改革创新成果,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活动内容
参展内容应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
三、活动对象及组别
(一)活动对象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的参加对象为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二)组别
艺术表演类节目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均是甲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
三、项目类别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含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含班级合唱)、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4个类别。其中,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4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 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各展演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四、校内征集及评审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8:00
(二)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类(视频)及影视作品:以U盘或移动硬盘形式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天府校区南兴楼105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zytuanwei 2017@163.com。
2.艺术作品原件、工作坊方案、美育成果论文/案例:提交纸质版至校团委办公室(天府校区南兴楼105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zytuanwei 2017@163.com。
(三)评审机制
若同一赛道(如声乐类、绘画类等)报名作品数量超过学校可推荐名额,校团委将邀请校外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通知要求从主题契合度、艺术水准、原创性、技术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推荐顺序。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名额推荐至省级展演平台。
(四)名额说明(根据省通知及我校学生人数确定):
艺术表演集体节目:5个(其中班级合唱1个,不占指标)
艺术表演个人节目:2个
艺术作品:6件
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6篇
艺术实践工作坊:1个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