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成工职院2017-35号〕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学生在一个学期中所修课程经补考后不合格达到或超过 10 学分,或在校累计课程经补考后不合格达到及超过18 学分者,给予学业警示。"
经研究,信息工程学院于2019年11月1日下午1点,在02304教室召开2019年度秋季学业警示教育大会。
参会人员:各班以上两类学生、相关辅导员
抄送:龙天才副院长、学生工作办公室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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