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刘卓明等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9    类别:     来源: 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    点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成工职院〔2023〕80号)等相关规定,刘卓明等4名学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经学院研究,决定予以退学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学生基本信息

学号

姓名

专业

退学处理原因

202309030220

刘卓明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在校期间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

202109056148

周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年制)

在校期间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

202109056039

羊俊杰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年制)

在校期间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

202309030913

胡熙锐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在校期间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

二、退学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及《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成工职院〔2023〕8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二)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三、送达方式说明

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无法送达,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自2026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五、陈述和申辩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生可自公告期满次日(2026年6月4日)起10个自然日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学校将依法依规办理后续学籍注销等手续。

联系电话:028-64458840

联系人:郭老师

邮箱:cdivtc_zqjw@163.com

                                             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