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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学院党总支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时间:2017-02-24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和党建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学院党委工作要求,学习贯彻《四川省贯彻实施办法》,轨道交通学院党总支于2017年2月24日下午召开《四川省贯彻实施办法》学习会,本次大会由我院党总支书记张驰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同志参会。

会上,张驰同志首先对《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做了详细解读与重点宣讲。《实施办法》指出,党的问责工作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张驰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党员同志们必须深刻领会《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他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学习,举一反三、内化于心,将学习落地落实:

一是要结合部门处室工作职责学习领会《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二是在学习中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党员这一第一身份,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做好表率;

三是要在学习过程中明确自身责任,忠诚履职、尽责;

四是要通过不断学习增强政治修养、党性修养,要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时刻警醒自己;

五是要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履职、尽责中自觉按规矩、按程序、按制度办事,学法、知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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