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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4月重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05      浏览量: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近期省委、市委、市教育工委的工作安排,根据学院党委工作部署,现就 4 月重点工作安排转发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按照《中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本月利用"三会一课",组织一次集体读书学习会,系统学习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指定书目。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2020 年 12 月 25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请各总支(支部)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制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照《2021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模板),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请于 4 月 20 日前,将主体责任清单(电子版)上传 党建信息 考核平台。

四、制定党(总)支部工作计划

根据《学院党委 2021 年工作要点》,结合学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系列活动动员大会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2021 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相关部署,制定党(总)支部 2021年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请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将党(总)支部 2021 年工作计划电子版上传 党建信息考核平台。

五、举办 2021 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根据学院党校《关于举办 2021 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 号),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请各分党校在培训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培训工作情况电子版 上传党建信息考核平台,纸质版报组织部。

六、发展党员信息录入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收集整理发展党员基础信息,从本月起将开始党内统计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按要求推进其他党建工作

1. 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好"三会一课"工作。

2. 组织党员积极利用"学习强国""蓉城先锋"党员 e 家网开展在线学习。

3. 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4. 按时登录"建行 APP"或"建行微信公众号"系统交纳党费。

5. 按照附件所列清单开展好月度推荐书目学习。

6. 按要求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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