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经班级推荐、院系推荐、学校审核、教育厅复核,认定我院钱春宇等 25名大学生为 2021 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希望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不忘初心,持续奋斗,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和社会需要紧密结合,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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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认定结果的通知.PDF (187.7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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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0428).pdf (2.0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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