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成工职院〔2023〕80号)等相关规定,杨玲在校期间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经学院研究,同意对学生杨玲拟退学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学生基本信息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退学处理原因 |
202509030225 |
杨玲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在校期间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 |
二、退学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及《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成工职院〔2023〕8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二)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三、送达方式说明
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无法送达,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自2026年5月8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五、陈述和申辩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学生可自公告期满次日(2026年5月15日)起10个自然日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学校将依法依规办理后续学籍注销等手续。
联系电话:028-64458835
联系人:罗老师
邮箱:182451579@qq.com
轨道交通学院
2026年5月8日